【信息时间:2022-12-19 发布人: 阅读次数:】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服务流程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服务流程,向交易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依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服务流程。
第二条 本服务流程适用于矿业权出让人使用交易平台进行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的活动。
第二章 交易准备
第三条 申请人首次参加交易活动的,须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zaozhuang.gov.cn/),阅读“办事指南”“土地矿业”栏目中矿业权交易的有关资料,并进行用户注册。
第四条 申请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下载和安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驱动”。
第五条 申请人完成用户注册并安装交易平台驱动后,须到已纳入山东省公共资源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机构办理数字证书并自助激活。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六条 为避免与国土挂牌出让活动交叉,每周三工作日原则上为矿业权交易挂牌截止日。
第七条 矿业权出让人通过交易平台编辑录入矿业权出让公告及其附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发布并统筹安排交易时间。
第四章 网上交易
第八条 申请人登录交易平台查看矿业权出让信息,提交竞买申请。
第九条 申请人按照出让公告要求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自行通过交易平台确认核实到账情况,或提交保函由出让人验证保函,获得竞买资格。
第十条 矿业权网上挂牌以常规报价、限时(延时,下同)竞价方式进行,常规报价指挂牌时间内进行的报价。
常规报价期内,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确定的起始价。报价时限内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常规挂牌报价截止前,竞买人须至少做出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第十一条 常规挂牌报价截止后,具有参与限时竞价资格的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交易平台等待竞买人确认时间为5分钟。未提交确认的,不能参与限时竞价,常规报价仍然有效。
进入限时竞价后,每轮竞价时限为3分钟,规定时限内产生新的有效报价,交易平台则从接受新报价起开始新一轮3分钟竞价倒计时,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产生,交易平台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
第五章 资格审核、成交确认及结果公示
第十二条 竞价结束后,矿业权出让人对最高报价竞买人进行资格后审,确定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矿业权出让人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第六章 代交出让金
第十三条 竞价结束后,未竞得人在交易平台提交保证金或保函退回申请,经出让人或交易中心核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无息退回。
第十四条 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矿业权出让人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税务局纳税平台推送出让金代交信息至交易中心纳税端,竞得人同步在交易平台提交代交出让金申请,交易中心依申请办理非税收入(代缴)申报。
第十五条 竞得人须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3个工作日,提交代交出让金的申请。逾期产生的滞纳金由竞得人承担。
第七章 交易服务
第十六条 市场主体可通过交易平台实现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业务全程网办,如遇特殊情况,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咨询电话:0632-8252182,0632-8252190。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本流程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的调整变化、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等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八条 本流程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