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9-27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工商银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方案
工商银行“政采货”业务介绍
“政采货”是工商银行山东分行通过与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合作,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工银聚”等系统对接、业务互通、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面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中标的小微企业供应商,以其与政府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为其提供的线上化融资产品。
一、借款人条件
1.符合我行信货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界定标准;
2.原则上成立时间须在2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各类经营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且正常,包括营业执照以及从事行业所需执照;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中标(成交);
4.企业产品、服务或工程品质优良,具备中标产品、服务或项目稳定持续供货(或施工等)能力,有既往中标记录者优先;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记录良好,销售回款正常,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参加采购前三年内无违法情況;
5.企业自身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涉及法律诉讼或涉及法律诉讼对企业经营无实质性影响,不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货等;
6.参加的政府采购项目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行业信贷政策,环保达标,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
8.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注册成为我行网上银行证书版客户,并开通相应证书权限;
9.在我行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
10.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商品及合同条件
1.商品(或服务)是借款人的主营产品;
2.商品(或服务) 质量可靠,市场价格稳定,双方已通过合同等形式确定交易价格;
3.合同合法、有效,不得包括试产试用、寄售、代理销售、来料加工等订单,且未基于该订单在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融资;
4.合同原则上对货物规格、品质条款、数量、支付方式、检验条款、纠纷解决方式等有明确规定;
5.合同原则上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交易双方可进行债权债务抵扣;
(2)含无条件退货或终止合作等条款;
(3)其他影响正常收取货款的条款。
三、贷款额度
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对采用足值有效押品抵质押或优质机构担保等强增信措施的,单户可贷额度可提高到
1000万元。
四、业务办理流程
1.客户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政府部门采购平台(如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选择中标信息并发起融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选择工商银行。
2.客户须授权我行获取其既往中标记录及相关履约信息等。
3.我行工银聚平台等系统将客户融资申请信息及相关数据通过我行内部系统推送至支行客户经理,支行客户经理根据推送信息开展线下尽职调查工作,经上级行提报总行完成白名单导入工作。
4.客户在工银聚平台等渠道选择需融资单据,并根据相关提示完成提款。
五、借款人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如有);
2.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3.企业实际控制人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未婚提供单身证明);
4.公司章程及企业变更情况登记表;
5.借款人同意融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章程要求);
6.企业实际控制人保证承诺书及其配偶共同债务人承诺书(或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7.采供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
8.证明经营流水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有);
9.企业评级补充收集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10.增信措施相关资料(如有)
六、咨询电话
工行枣庄分行营业部 |
8686075 |
工行滕州支行 |
5560559 |
工行枣庄市中支行 |
3865887 |
工行枣庄薛城支行 |
4486859 |
工行枣庄台儿庄支行 |
6619918 |
工行枣庄高新支行 |
4486726 |
工行枣庄峄城支行 |
7707526 |
工行枣庄山亭支行 |
8832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