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1-19 发布人: 阅读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 | 枣庄市市中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3704022510210001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370402-04-01-226575 | |||||||||||||
招标人名称 | 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项目建设拟建成市中区托育服务中心,拟改建总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建设托位100张,配备托班10个,同时建设托育培训中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建设地点 | 枣庄市市中区振兴路102号(原市中区妇幼保健院旧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枣庄市卓功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1月18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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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嘉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区建筑设计院 | 中鉴兴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枣庄山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山东德标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大运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设计费报价 | 318000元 | 291000元 | 336000元 | |||||||||||||
建安工程费(工程结算审计值税前让利) | 2% | 1.87% | 1.9% | |||||||||||||
工期 | 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7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7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7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 完全认同 | 完全认同 | 完全认同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山东嘉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枣庄市市中区建筑设计院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岳晓威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一建建造师(建筑工程) | 鲁1372021202204757 | ||||||||||||
2 | 邱鹏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220233700578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中鉴兴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枣庄山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向世华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二建建造师(建筑工程) | 川2512018201905863 | ||||||||||||
2 | 周杰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220233700582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山东德标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大运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猛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二建建造师(建筑工程) | 鲁2372011202274591 | ||||||||||||
2 | 洪方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220233700873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及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4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接受异议联系人:洪溪 联系电话:18613668890 接受投诉联系方式:枣庄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632-3621075 | ||||||||||||||||
其他事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