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2-26 发布人: 阅读次数:】
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厂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厂工程
二、项目编号: 37040024020100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3)工程测量类乙级测绘及以上资质;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2)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水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具有注册设备(给排水)工程师,且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4)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备注: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5)省外单位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须按鲁建规范【2016】1号文执行,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且报送单位基本信息。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自行确定,各成员分工在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且符合各自资质承揽范围;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账号等所有事宜; ④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公章; ⑤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继承性。(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30分
五、资格预审结论:详见附件信息
六、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