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2023年度乡道提升工程二标段施工合同公示
【信息时间:2023-12-21 发布人: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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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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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TZ-SDTZ-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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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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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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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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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03424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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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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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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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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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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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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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农村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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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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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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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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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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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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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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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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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规模:滕州市2023年度乡道提升工程二标段:乡道提升工程 3个,长16.3 公里。其中:
(1)鲍沟镇乡道姜店至徐村,长 2.5 公里;
(2)羊庄镇乡道中黄沟至许坡线,长 11.4 公里;
(3)羊庄镇乡道宋屯至北张庄,长 2.4 公里。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相补充和解释。如合同文件之间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仟零捌万柒仟零叁拾肆元贰角肆分(¥ 20087034.24 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王孝成 职称:工程师 。
承包人项目总工: 万兆金 职称:高级工程师 。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付款方式: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工程进度每月进行计量,工程进度款最低限额为200万元,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确认后,付至审结值的97%,剩余3%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一次性付清。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开工,工期为 60 日历天。
9.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电子协议书,经双方电子签章后立即生效。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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