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9-30 发布人:山东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创城完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创城完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同时报名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25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81000202202000322
项目名称: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创城完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45845万元
最高限价:32.45845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城区交通设施维修新增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备及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318050 |
B |
防疫临时管控设施维护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备及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548200 |
C |
防疫临时管控设施维护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备及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548200 |
D |
信号灯维修新增 |
1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单位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4.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备及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757000 |
E |
区间测速标志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备及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87000 |
F |
监理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4、项目总监为市政工程专业,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30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同时报名并获取
3.方式:①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632-8252190、0632-8252182;②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并报名:网上报名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供应商未在该网站进行注册及报名,将不具备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备注: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时磋商小组审查结论为准。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①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交易系统http://ggzy.zaozhuang.gov.cn/tzq/)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中《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2、400-9980000。
②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投标单位下载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并认真学习,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左右登陆枣庄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进行开标签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严格按枣指办发[2021]105号文件规定主动出示“三码”信息,积极配合各项测温验码等防控工作,为进场前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参与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需出具“电子健康通行码”避免交叉感染。
(2)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滕州市疫情防控中心要求(联系电话:0632-5511183)。
(3)参与供应商、评标专家,需提供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签订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开标现场请勿摘除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2、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
(1)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632-5627366
(2)山东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经理 电话:0632-8057988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山东省滕州市龙泉街道龙泉南路南首
联系方式:0632-562736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滕州市塔寺中路中央城大厦9层
联系方式:0632-805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松
联系方式:1530632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