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2-17 发布人:山东金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全集约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011
项目名称: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全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构建“中心”+“服务”+“站点”的全集约送达服务体系,派驻不低于3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提供“一站式”服务。 (1) 建设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实现跨域集中打印、数据回传等功能,完成送达的智能化、网络化、流程化,提升送达的效率和效力,实现法院送达工作的统一、有序管理。 (二)打造一站式导诉服务。工作人员可在诉讼服务大厅完成当事人立案接待、引导、自助立案设备的指导工作,为当事人提供程序性法律咨询服务,对立案材料进行初审等服务。 (三)承接12368诉讼热线电话,专业、高效答复咨询问题及工单转办、送达进展等全环节问题,与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功能形成闭环管理,提高热线接通率、满意率。 (四)建设“共享法庭”,为开通法院立案便民服务,协助各级法院进行普法宣传、网上开庭、远程调解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文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的规定,为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综上,符合单一来源只能是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山亭区分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山亭区分公司
2.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39号
三、公示期限:2025年2月18日 至 2025年2月2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 《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中相关流程将 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 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 标),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3、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地 址:枣庄市山亭区新城府前东路5号
联系方式:吴磊 0632-882151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枣庄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薛城区民生路 616 号
联系方式:0632-3313055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山东金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斌
联系地址:枣庄市中区龙头路泰和嘉园西北部沿街门市南数第19间
联系方式:15318026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