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2-06 发布人: 阅读次数:】
滕州市大山矿区(扩大区)建筑石料用
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经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公开出让1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场所
1、出让人
(1)名称:滕州市自然资源局
(2)住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2516号
2、交易场所
(1)名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住所:山东省枣庄市民中心北二区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滕州市大山矿区(扩大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2、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3、地理位置: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羊庄镇张河庄村南首
4、面积:0.9494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矿区拐点坐标一览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编号 | 直角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拐点 编号 | 直角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X | Y | ||
1 | 3864815.94 | 39528399.72 | 23 | 3865130.77 | 39528066.90 |
2 | 3864823.16 | 39528444.09 | 24 | 3865187.85 | 39528169.39 |
3 | 3864807.56 | 39528447.32 | 25 | 3865308.39 | 39528348.85 |
4 | 3864838.05 | 39528592.62 | 26 | 3865314.96 | 39528354.55 |
5 | 3864845.92 | 39528668.89 | 27 | 3865318.73 | 39528417.29 |
6 | 3864905.54 | 39528669.89 | 28 | 3865305.59 | 39528420.41 |
7 | 3864946.32 | 39528833.26 | 29 | 3865303.59 | 39528418.45 |
8 | 3865220.79 | 39528966.85 | 30 | 3865300.94 | 39528415.86 |
9 | 3865244.26 | 39529142.88 | 31 | 3865298.28 | 39528413.26 |
10 | 3865220.44 | 39529230.20 | 32 | 3865285.59 | 39528400.82 |
11 | 3865170.53 | 39529278.38 | 33 | 3865239.14 | 39528445.54 |
12 | 3864537.91 | 39529279.60 | 34 | 3865191.61 | 39528486.29 |
13 | 3864343.60 | 39529246.39 | 35 | 3865147.94 | 39528500.18 |
14 | 3864153.59 | 39528995.31 | 36 | 3865048.98 | 39528496.51 |
15 | 3864210.59 | 39528888.16 | 37 | 3865018.61 | 39528484.61 |
16 | 3864332.45 | 39528811.51 | 38 | 3864972.88 | 39528460.54 |
17 | 3864295.52 | 39528759.78 | 39 | 3864923.29 | 39528455.74 |
18 | 3864220.48 | 39528727.96 | 40 | 3864910.91 | 39528450.14 |
19 | 3864201.85 | 39528594.37 | 41 | 3864895.33 | 39528428.96 |
20 | 3864311.56 | 39528392.41 | 42 | 3864861.78 | 39528392.20 |
21 | 3864576.53 | 39528141.98 | 43 | 3864819.75 | 39528399.10 |
22 | 3864766.99 | 39528098.19 |
5、资源储量:7958.4万吨
6、开采标高:+195.5米至+90.0米
7、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定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预计服务年限约16年。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按相关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等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在出让年限内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在开采的同时实施矿山土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达到《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的最终效果。竞得人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后,应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同步建设,正式投产后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
9、拟出让年限:16年。
10、起始价:30667.85万元,采用无底价挂牌,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数。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买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应当具有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销售等相关经营内容。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四、获取出让文件途径,竞买申请方式、起止时间
1、获取出让文件的途径:凡有意参加的竞买人到山东省滕州市清华园小区营业房308室山东德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书面资料、资格预审后,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浏览《服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申请人按出让公告规定的操作程序参与竞买。
2、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5年1月8日
3、申请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竞买人到山东省滕州市清华园小区营业房308室山东德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书面资料、资格预审后,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浏览《服务流程》及《操作手册》,按出让公告规定的操作程序参与竞买。
五、出让方式、交易时间及方式
1、出让方式
挂牌公开出让
2、交易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5年1月8日(23工作日)
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5工作日)
挂牌时间:2025年1月9日10:00-2025年1月22日10:00(10工作日)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7:00前
3、方式
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常规挂牌报价截止后,具有参与限时竞价资格的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进入限时竞价程序。交易平台等待竞买人确认时间为5分钟。未提交确认的,不能参与限时竞价,常规报价仍然有效。
进入限时竞价后,每轮竞价时限为3分钟,规定时限内产生新的有效报价,交易平台从接受新报价起开始新一轮3分钟竞价倒计时,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产生,交易平台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6134万元人民币应于2025年 1月20日17:00前划入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系统反馈到网上交易系统的信息为准,竞买申请人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缴纳竞买保证金手续,并及时与银行联系核实到账信息。
2、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竞价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未竞得人发起退款申请,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
3、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风险告知
1、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提交竞买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2、矿产资源开采存在不可预测因素,有一定政策变化、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和市场风险,应谨慎投资。竞得人投资所产生的采矿风险和其他一切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本次出让的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设施用地、加工场地、水、电、道路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4、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当地村集体土地和地面附着物等补偿及发生的任何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5、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发矿产资源,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涉及自然资源(用地、林地占用及树木采伐)、生态、应急、交通等事项,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6、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6号)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区复垦后地质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
7、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鲁自然资规〔2019〕6号)等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矿山投产一年内,须建成省级绿色矿山。
8、该挂牌出让采矿权前期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按照《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号)要求,矿业权出让收益采取分期缴纳方式,首次缴纳金额不低于总额的10%。
1、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3、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4、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要求其缴纳起始价20%的违约金,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5)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挂牌出让公告期内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与滕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如电话、邮寄、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本次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竞买人如对出让公告有疑问的,可咨询:
CA数字证书办理:0632-8252191
系统技术咨询:0632-8252190 0632-3168023
业务咨询:0632-5598988
4、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5、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公告》《竞买须知》等未尽事宜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滕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