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5-25 发布人: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枣庄市西城区水系水环境治理项目(凤鸣湖东西支片区雨污管网分流工程)(EPC)已经由枣庄市·市本级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市西城区水系水环境治理项目(凤鸣湖东西支片区雨污管网分流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投标人须具有市政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8)要求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否则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6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6日 09时:30分2、现场投标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张工:18366660920) 同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不见面开标要求”及电子标书制作及上传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中,未按要求制作、逾期上传、或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5月26日 至 2022年05月30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领取时间:2022年05月26日至2022年05月30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zaozhuang.gov.cn)进行注册,领取CA 数字证书。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22年05月26日至2022年05月30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发送加盖公章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排版,并须在封面处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32-3159785,邮箱:huabiao0632@163.com ):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信用中国”及各级信用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诺函4.资质证书;5.人员证书等。 备注:系统平台注册、投标确认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网上递交。
七: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登陆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为进场前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近 14 天内有疫情发生地级市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叠、同时空伴随的来枣返枣各交易主体,严禁进场;近期内从无风险地区来枣返枣各交易主体均须提前三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现场时须主动提交纸质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48 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等,且进场人员仅限1 人,未能提交上述纸质资料的不予进场。入返枣人员自行查看执行枣庄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因未出具以上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枣庄市疫情防控中心最新要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