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节用西路(联泓环厂路A段路基支挡工程)项目合同公示
【信息时间:2025-08-27 发布人: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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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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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201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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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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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建投资集团兴唐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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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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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6,3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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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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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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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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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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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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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滕州市益康大道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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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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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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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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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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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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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节用西路(联泓环厂路A段路基支挡工程)项目中包括AK+612-AK+842段桩板挡墙,AK+469-AK+612段片石挡墙等全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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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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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所有单价以投标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准。具体内容见附件。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结算方式,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已考虑一定市场变化风险,风险内不因市场变化因素、政策变动而变动,结算时以承包人中标综合单价为准,工程量据实结算。
清单外发生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按定额计价模式计入总造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专业工程的计算规范、2016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年山东省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绿化价目表(增值税一般计税)、2020年《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及现行相关计价文件。人工单价、材料价按原中标清单执行,对需进行限价的材料,应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以及审计四方共同进行确认,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计入结算。
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清单外发生的工程造价让利(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发包人供材料、发包人指定承包人供材料设备、专业分包项目、包干项目)10%,施工期间的各类常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该部分费用不计入工程结算,规费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的各类费用据实结算,并且需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如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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