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2-16 发布人:泰安市正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供配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五条和“投标人须知”第12条,内容如下: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招标交易系统(http://ggzy.zaozhuang.gov.cn/)”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2023年02月 日上午9时30分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招标--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招标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现变更为: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招标交易系统(http://ggzy.zaozhuang.gov.cn/)”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2023年0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招标--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招标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原招标文件中“总则”第10条,内容如下: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23 年 02 月 日下午 17 点前,提出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将答复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
10.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予以澄清,在 2023年 02 月 日下午 17 时前答疑。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现变更为: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23 年 02 月23日下午 17 点前,提出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将答复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10.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予以澄清,在 2023年 02 月24日下午 17 时前答疑。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