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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2-11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关于常态化推行工程建设项多点分散评标和
招标代理机构等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的通知
枣发改公管〔2026〕16号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多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乡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国土住建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有关工作机构,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常态化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点分散评标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全市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多点分散评标。2026年5月1日起,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评标环节,打破地域限制,统筹使用全市评标场地,全部采用多点分散评标。涉及样品展示、系统演示项目、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或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形导致分散评标无法正常开展的项目,经本级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不采用分散评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等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各级公共资调交易中心设置在线服务室等服务场所,2026年5月1日起,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行政监督人员、公证人员,见证人员,技术保障人员等相关人员不进评标室在线监督或服务,与评标委员会有效隔离。招标代理机构与专家在线沟通,行政监督人员、公证人员,见证人员等相关人员线上完成监管、公证、见证等工作,并全程留痕。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省专家库抽取终端,为交易活动提供专家抽取服务。抽取专家时项目评标类型选择多点分散评标,抽取范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专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等确定。全市范围内抽取专家的,专家抽取时问原则上应在开标前2至24小时进行;全省范圈内抽取专家的,专家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在开标前12至48 小时进行。预定评标时间开始后,出现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补充抽取相应专家。无法补足的,择期重新按程序组织评标。
(二)规范评标实施流程。各方主体要根据各自职责,确保评标有序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完成评标组织工作,在线督促评标专家独立评标,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的不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在线完成专家回避、评标委员会组长推选等评标组织工作,评标过程需要进行讨论的,应使用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口关或文字讨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见证服务工作,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的不当言行及时提醒、制止和记录,维护规范的评标现场秩序。技术保障人员因设备故障,系统运行、评标专家系统操作等特殊情况可进入评标室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立即退出。行政监督部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等数字化手段,对各方交易主体的评标活动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评标档案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立足公共服务定位,提供人员支持、技术保障和见证服务,做好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音频、视频、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主场所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要善保存评标过程中的音视频数据和评标电子资料,副场所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保存副场评标席位的音视频监控数据;主、副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负责交易场所内评标专家行为记录;主场有需要调取相关资料时,副场应当配合提供,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多点分散评标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推进工作,及时研判难点、堵点问题,精准施策,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主场行政监督部门负责项目评标过程监管,现场监督人员应当在《交易主体履约履职行为信用评价见证表》签字确认,积极利用山东省“云智”监管系统监测、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接收并处理项目投诉事宜。
(三)夯实软硬件基础。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服务供给,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基础,配齐配足相应设施设备,合理分配场所席位资源,保障多点分散评标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平稳运行。
枣庄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