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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8-25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关于公开征集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入驻机构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助力“无押金城市”建设,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70号)等法规、政策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首批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保函服务平台”)入驻金融机构。
一、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登记备案,获得开展保函业务相关经营许可的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
(二)保险公司在枣庄(市)范围内设有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并需获得总公司(总行)在保函服务平台开展担保业务的授权。
(三)有完善的业务管理、财务会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偿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应具备建设与保函服务平台配套的业务系统能力,具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相关业务电子保函的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在线受理电子投标保函申请、在线签发电子投标保函、向保函服务平台实时推送电子投标保函数据、电子投标保函在线验真、接受在线理赔申请及更新理赔状态等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与保函服务平台配套的业务系统应当满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对接技术标准》(附件8)要求。
(六)保证所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电子投标保函有效期内承担法律责任。
电子投标保函内容需符合国家发布的政策规范要求,并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调整相关执行规范。
(七)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保函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的相关管理规定。
(八)在保函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担保机构收到被担保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被担保人支付保函担保的担保金,不得设置特殊的免赔条款。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别提示
(一)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
(二)保函服务平台仅为金融机构与投标企业搭建金融合作平台,实现金融机构电子保函业务系统与保函服务平台对接,不保证金融机构接入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期业务量及收益。
(三)金融机构应在入围后3个月内完成与保函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具备在线开展担保服务的条件,否则将取消入围资格。
(四)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期涉及相关改造,金融机构后期需配合进行对接、调试。
三、申报材料
凡有入驻意向的金融机构均需根据附件要求拟定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邮寄5份纸质材料提出申请。
四、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金融机构的纸质材料应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发出,发出时间以邮戳为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金融机构提交的资料组织开展综合评审,对符合入围条件的名单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
联 系 人:王 君 18006321109
李成春 15066135221(技术顾问)
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金沙江路266号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1.封面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承诺书格式
4.金融机构情况介绍、资格证明、技术能力格式
5.系统方案及服务能力格式
6.金融机构特色服务或其他情况说明
7.金融机构入围综合评分标准
8.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对接技术标准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8月25日
关于公开征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入驻机构的公告.pdf
附件1:封面格式.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x
附件3:承诺书格式.docx
附件4:金融机构情况介绍、资格证明及技术能力证明格式.docx
附件5:系统方案及服务能力格式.docx
附件6:金融机构特色服务或其他情况说明.docx
附件7:金融机构入围综合评分标准.docx
附件8: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对接技术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