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5-07 发布人: 阅读次数:】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制度(试行)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程序,提高代收代退服务效率,根据《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是指招标人自愿委托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代其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行为。
二、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
三、委托交易中心代收代退保证金的应当签订《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见附件)。
四、交易中心开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子账户,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交纳保证金。
五、交易中心按照《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的约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无故拖延退还投标保证金等不当行为的,交易中心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并将视情况拒绝再次接受其代收代退保证金委托。
七、本制度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日